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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来源:普洱政研网 时间:2024-12-04 阅读: |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综合科完成日常事务,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会计从业经历或相关资格证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市委政研室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科(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1号楼2楼2—09室)。 联 系 人:邓蓉芳 咨询电话:0879—2189401、15987965855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3500元(包含个人五险缴纳部分),由市委政研室按月足额发放。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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