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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强化组织引领 合作社发展实现“四化”
来源:普洱政研网 时间:2019-06-24 阅读: |
江城县强化基层党组织引领,把发展合作社作为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来抓,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一、发挥政治功能,实现合作社推进“组织化”。将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技术、信息、资金、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在全县48个村委会和高地社区成立由党支部指导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由村委会(社区)主任、党总支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和监事长,建立在基层党组织引领下的农村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管理渠道更加顺畅,生产规模、产品质量、销售渠道进一步得到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党在合作社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 二、着力提质增效,实现合作社运行“规范化”。针对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重组建、轻规范”、出现“空壳社”的问题,江城县对全县合作社采取“组建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思路,强化合作社建设。严格程序新组建由村委会(社区)党支部指导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9个;对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但在组织建设、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运行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范;对有名无实的“空壳”合作社进行取缔。同时,创建示范社,发挥辐射带动、促农增收作用。2018年全县创建省级示范社6个,市级示范社14个,县级示范社14个。 三、出台奖励机制,实现合作社提升“动力化”。出台《江城县加快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意见》《江城县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江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奖补办法》等文件,全县村委会(社区)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给予奖补资金5000元。每年从当年被评为规范社的合作社中选出8个合作社,分别给予奖补资金30000元;对当年被评为示范社的4个合作社,分别给予奖补资金50000元。 四、强化利益联结,实现合作社发展“实体化”。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公司+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创新资产收益扶贫的利益链接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5121”产业精准扶贫模式,一是由专业合作社直接投资建设固定资产及设备或收购市场主体固定资产及设备后租赁给市场主体形成收益。如:勐烈镇、整董镇、康平镇、国庆乡等4个乡(镇)24个专业合作社将社有资金4740万元购置东城农产品交易市场作为24个合作社共有资产,租赁给普洱穆谷农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合同期限三年,三年租金1137.6万元,由合作社制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通过资产收益扶贫方式使4740户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800元。二是将专业合作社资金注入市场主体,按“保本分红”合作方式形成收益。如:宝藏镇、曲水镇、嘉禾乡等3个乡(镇)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产业发展资金4650万元投入到云胶江城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江城县橡胶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采取“公司+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管理模式和“保底+分红”的收益分配模式,公司按每年投资总额的12%向合作社支付收益资金558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650户,每户每年收益1200元。(根据江城县委改革办供稿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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